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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歡就是淺淺的愛,愛就是深深的喜歡?!
我想,
喜好是一種不容易被量化的事物。
打個比方,
我非常喜歡蘋果電腦的風格,
但是,
可能因為現實(金錢,長輩的觀感等),
所以我選擇了acer的筆記型電腦做為我的第一台電腦,
並且把這一台acer筆電改造的相當像Mac book pro風格。
問題來了,
在表的喜好上,
我究竟是Apple的愛用者,
還是acer的愛用者?!

我想很多人應該都會在這兩者之間,
將一個定義為愛,
將一個定義為喜歡。

究竟,
愛的喜好程度是勝過於喜歡,
還是說喜歡的喜好程度是勝過於愛?

當然,
我想應該能用以下幾個狀況來表達。

愛=喜歡

愛>=喜歡

愛>喜歡

愛<=喜歡

愛<喜歡

悠然,
在這一篇文章中,
我並沒有說哪一種對哪一種錯,
因為,
人與人之間有大量的分歧存在。


喜歡就是淺淺的愛,愛就是深深的喜歡。
當我第一次聽到這一句話時,
我覺得她充滿了矛盾,
但是又無比的真實。

因為最近突然想到所以就把她PO上來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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